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回复: 0

探秘成都正风反腐情报站办公桌都用磨砂玻璃隔开

[复制链接] 主动推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来信

每一封举报信 都有一个全国通用身份证

在市纪委机关,有一间办公室总是房门紧闭。

在专人的带领下,本报获准走进了这个特殊的房间市纪委信访室处理群众来信专用办公室。

刚推开门,迎面看到一块醒目的红色牌子,上书八个黑色大字:涉密场所、闲人免进。

房间里数张办公桌,全都用高高的磨砂玻璃隔开,相互形成独立的私密空间。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要在分信和办信区安装磨砂玻璃,正是为了遮挡信件,防止举报信息泄露。

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
来信,是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最主要渠道之一根据市纪委的统计,2015年以来,市纪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678件,其中来信2105件,占到了57.2%。

办信区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台打印条形码的机器,每张条形码上都印有中共成都市纪委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的字样。市纪委信访室主任潘杰告诉,这个条形码是全国通用的身份证,每一封举报件都会拥有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特殊标识,并凭此号码进入中纪委信访举报系统。扫描任意一个条形码,就可以看到对应的信件内容以及排查、督办、审结等信息,全程跟踪可视。

贴上条形码的信件,就进入到分信区。其中,反映市管党员干部的分在一起,及时送审报批后由市纪委组织调查;反映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管理党员干部的,则分发给各区(市)县纪委或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市纪委规定,所有信访举报件,从收到信件开始,在信访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室内部逗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分发给各区(市)县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信件,也会为它们设定各自保质期。如果超出保质期,系统便会自动报警,加强督查督办,以此倒逼各环节、各岗位加快办理速度。

来电

举报违规办婚宴 纪委一小时后现场调查

虽说来信依然是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但像上班期间打麻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这些现场类线索,举报人一般都会选择举报。如果通过来信举报,等信寄到了,现场证据已经没有了。据介绍,近几年,举报和络举报已呈现出迅速上升趋势。

2014年7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都江堰市纪委接到了一个举报,举报大观镇滨江社区干部郑松良为女儿结婚大肆操办婚宴。一个小时后,都江堰市纪委调查人员就赶到了现场。

第二天,都江堰市纪委将调查情况移交给了大观镇纪委。经查,郑松良未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就为其女儿举办婚宴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流水席,共计两轮33桌,期间收取礼金约7.3万元。作为社区支委委员,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之规定,大观镇纪委给予郑松良严重警告处分。

正因为举报的这一特性,因此,确保举报24小时畅通,是市纪委和各区(市)县纪委信访室最基本的要求之一。

在市纪委举报中心,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点到下午5点,举报中心的2台座机铃声不断,接听的同志耐心询问,仔细记录。在非上班时间,市纪委值班室内的一个黑色手机就会开启,打给举报中心的都将转接到这个手机上来,实现无缝对接,保证不漏掉任何一个举报信息。

来访

在信访接待(举报)中心 和举报人单独面谈

市纪委接待来访的地方叫信访接待(举报)中心,位于锦城大道788号成都市委、市政府群众接待中心二楼。
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

经过身份证登记、过X光,在确定没有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后,本报进入了群众接待中心。

在智能排号系统中拿了号以后,中心工作人员将本报引到一排座位上,上面贴着市纪委等待座位这几个字。

原来,为了保护举报群众的个人信息和举报线索不被泄露,市纪委监察局信访接待(举报)中心在二楼单独的办公室,如果有群众在里面,其他人必须等到该群众离开后,方能上二楼。

很多来访的当事人都有情绪不稳定的现象,你必须得稳住。不管来访人员是什么状态,我们首先必须得认真、耐心地听。听完了才能知道上访人员说的是什么事,才能知道这个事是不是归纪委管。市纪委负责接访的同志对说,每个工作日上午,是信访接待(举报)中心的工作时间。现在有时一天上午要接待群众20多人次,但许多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外的诉求类问题,对这些问题,信访接待人员只能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协调信访人到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去反映解决。舌尖上的鸡蛋吃完鸡蛋不能立即做4件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更多主题

问题反馈(免登录)|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寻路网论坛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4 01:45 , Processed in 0.03357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